要让关键变量在 Linux 系统中生效,可以使用以下方法:
1. 在当前会话中执行 `export` 命令来设置环境变量。例如,要设置变量 `MY_VAR` 的值为 `myvalue`,可以执行以下命令:
```
export MY_VAR=myvalue
```
这样,变量 `MY_VAR` 就会在当前会话中生效。
2. 如果要在所有会话中使变量生效,可以将该变量添加到 `~/.bashrc` 文件或 `~/.bash_profile` 文件中。这两个文件是 Bash shell 的启动脚本,在系统登录时会自动执行。打开其中一个文件,在文件末尾添加如下行:
```
export MY_VAR=myvalue
```
然后保存文件并退出。重新启动 shell 或执行 `source` 命令来使变量立即生效:
```
source ~/.bashrc
```
或
```
source ~/.bash_profile
```
3. 如果要使变量在所有用户和所有会话中生效,可以将变量添加到 `/etc/environment` 文件中。打开该文件,在文件中添加如下行:
```
MY_VAR="myvalue"
```
然后保存文件并退出。重新启动系统或执行 `source` 命令来使变量立即生效:
```
source /etc/environment
```
注意:在设置变量时,不要将变量名和值之间添加空格,且变量名要使用大写字母。例如,使用 `MY_VAR=myvalue` 而不是 `MY_VAR = myvalue`。